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地下水水文资料整编管理办法》
2020-07-08
本站讯 为加强地下水水文资料管理,促进水文资料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6月29日,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地下水水文资料整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水文部门在地下水水文资料整编工作中的职责,规定地下水自动监测站资料实现实时共享、当日汇交、逐月整编,人工监测站资料实现逐月汇交、逐月整编,省、市水文机构每半年对整编成果进行一次审查及复审,并对资料整编成果进行质量评定,在全省实行地下水水文监测资料整编的“日清月结”。
《办法》的制定实施,提高了地下水水文资料整编的时效性,保证了整编质量,为进一步提升水文服务能力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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