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印发《超标准洪水水文测报应急预案(试行)》
2020-06-20
本站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对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6月11日,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印发《超标准洪水水文测报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
近年来,浙江省多次遭遇台风暴雨洪水的侵袭,特别是“菲特”“利奇马”台风导致部分流域出现超标准洪水,给水文测报工作带来挑战。为全力做好2020年水文测报工作,《预案》从制度上为规范和完善超标洪水应急测报机制与作业流程,明确了启动标准,强调启动应急响应后,统筹安排各部门人员力量,优先保障水情应急值班工作需要。《预案》还细化了应急响应的工作程序,按启动预案准备、启动应急指挥、应对超标准洪水水文测报响应行动、响应终止四个阶段划分职责分工,逐条落实责任人、主要人员以及后备人员,应急响应各阶段流程清楚,责任清晰。当发生超标准洪水后,各部门和全体职工能够依照《预案》快捷有序开展行动,为全省防御超标准洪水提供坚实的水文支撑。
该《预案》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浙江省水文应对超标准洪水工作流程,提升了浙江省水文应急监测处置水平,为做好今年浙江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供扎实的水文服务支撑。
相关内容
-
湖北水文圆满完成旱警水位(流量)确定专项工作
2022 10-24
-
广西2022年重要河段河道地形测量工作顺利完成
2022 10-26
-
黑龙江省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工程(二期)通过竣工验收
2022 10-26
-
湖北水文:突出测报“三强化” 全力服务抗旱减灾
2022 10-24
-
安徽省第十届水文勘测职业技能竞赛开幕
2022 10-24
-
2022年广西水文勘测职业技能竞赛在南宁举行
2022 11-07
-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召开首席预报员聘任大会
2022 10-24
-
广西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2022 12-23
-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积极开展水文首席预报员交流工作
2022 11-21
-
青海省水文中心及时有效应对大通山洪灾害
2022 08-25
-
四川省首部水文地方法规《四川省水文条例》正式施行
2023 01-18
-
广西南宁水文中心:党建引领 拓展服务
2022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