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2023-11-06

地方水事

  本站讯 近日,黑龙江省水利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黑龙江省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分8章节,共38条具体内容。

  《办法》对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起到了政策指导性作用。《办法》明确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监管原则、监管主体、实施主体;规定了流量核定、泄放设施、监测监控;明晰了监督管理和监督考核要求。

 

  《办法》规定对未按要求足额稳定泄放生态流量或未按时上报生态流量监测监控数据的小水电站,如拒不整改或屡改屡犯的,可建议电网公司或购电企业对其采取电网限制或禁止其发电上网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