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下水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2022-04-21

  本站讯 近日,《黑龙江省地下水监测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党委会议通过并印发施行,标志着黑龙江省地下水监测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目前,该《办法》是黑龙江省第一部地下水监测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分为总则、管理职责、站网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监测、资料整编、地下水动态分析和附则共八章四十条。

  地下水监测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水文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地下水监测信息是水资源优化配置、分析评价和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是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地下水、科学管理水资源和抗旱减灾决策等工作的基础。随着国家《地下水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黑龙江省地下水监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黑龙江省地下水监测具有站网规模大、监测范围广、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监测任务重、监测数据多等特点,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集中业务骨干,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完成了《办法》的编制工作。

  《办法》的出台,是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为规范全省地下水监测和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办法》不仅明确了黑龙江省地下水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规范了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而且对地下水监测站网管理、运行维护、资料整编、地下水监测分析等多项工作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为落实好“双控”制度和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重点区的监测提供水文技术支撑,便于更好地解决水资源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拓宽服务领域,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将在保障城乡生产生活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责编: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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