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推行地下水位监测井“井长制”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

2024-04-10

本站讯 近年来,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认真贯彻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严控地下水超采和保持地下水位降幅不超过1米的工作目标,创新地下水位监测井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井长制”,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地下水超采及水位降幅波动较大情况,严格落实地下水开采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26个地下水水位监测井建立“井长制”,明确责任人,共设立井长22名,副井长13名,实现全州监测井监管全覆盖,督促各县市水利局切实担负起地下水超采治理的管理责任,推动了地下水管理体制机制不断优化。

二是加强水位管控,强化履职尽责。细化开采总量和水位双控管理模式,博州水利局加强与水文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地下水监测井水位动态变化情况,在灌溉期内每10天获取一次数据,对变幅较大的点位及时推送至相关责任人,根据水位变幅情况采取限用措施,每月对监测井周边5公里范围内机电井开展巡查,确保开采地下水控制在合理范围,有效地管理和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监管力度。建立对水位变化较大和异常的点位及时预警、动态推送监测信息机制,加强监测井及周边农业生产井的日常巡查,动态掌握地下水用水情况,形成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2023年共计开展专项巡查30余次,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15次,研究地下水位管控相关工作,推动地下水监管工作落实落细。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通过广播、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向村民宣传节约用水、保护地下水资源的理念,宣传超量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严重后果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措施,鼓励公众参与机电井监督管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治理地下水超采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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